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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00MB29655271/2023-006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0-01
来源:政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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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榆林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榆政农发〔2023〕180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发〔2023〕74号)、《榆林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榆发〔2023〕3号)要求,为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榆林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张涛     电话:0912-6662553)



 

榆林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和离田利用,不断持续提升秸秆资源化利用效能和耕地质量水平,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秸秆综合利用与三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以重点项目县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扎实推进秸秆还田和高效离田,加强秸秆台账建设,强化过程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综合利用模式,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县1个,建设示范基地4个,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建立分区域、分作物的秸秆还田模式,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持续提升秸秆产业化能力。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秸秆利用重点县建设。在绥德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绥德县要围绕秸秆沃土、秸秆养畜等进行创新实践,形成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样板。要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收储场地、利用主体等,建设不少于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基地要统一竖立“2023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见附件1)。还田比例超过40%以上要结合主要种植模式,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评价。要对区域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二)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各县市区要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翻埋、碎混、旋耕、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技术模式,编制切实可行的秸秆还田规程,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成立专家技术组,开展秸秆还田薄弱环节技术指导服务,形成农机农艺一体化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提高秸秆规范还田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

(三)加快秸秆离田利用。各县市区按照合理运输半径,健全县域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规范“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储工作。加快秸秆黄(青)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壮大秸秆养畜产业。稳步发展以秸秆、果枝等为原料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食用菌基质、栽培基质等,提升秸秆利用效能。

(四)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2023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以县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开展技术培训。严格按照调查技术要求和流程,推进秸秆资源台账数据采集、填报。要综合统筹,结合我市市情,探索将果业大县果枝剪枝有序纳入秸秆资源台账。采取电话抽查、交叉互检、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台账数据真实性进行核验,重点做好秸秆年利用量大于1000吨的市场化主体的数据核验(详见附件4)。充分发掘利用数据,强化台账作用发挥。

(五)加强秸秆利用监管。各县市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要求,加强对秸秆收储运网点和市场化主体在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秸秆堆放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制度是否健全,防止污染环境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督促秸秆收储运网点和市场化主体建立秸秆处置台账,记录交易对象、秸秆来源、数量、种类、利用方式等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是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新部署新要求,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利用结构,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高质量发展格局。结合实际确定年度目标任务要求(详见附件2),统筹整合相关资源,推动任务落地落实。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年度总体任务安排,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编制年度秸秆利用实施方案。绥德县抓紧研究制定县级可操作、能落地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基本情况、基础条件、实施必要性、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等,并明确补助方式、补助对象(主体和作物)、补助环节、补助标准等具体内容。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复公示后,于9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秸秆利用新型经营主体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其社会化服务能力。结合农民培育工作,加大对农机合作社人员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实际操作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爱农业、有技术、会管理的秸秆利用专业技术人才。

(四)强化绩效考核。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县建设为约束性任务,项目县不得统筹使用。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市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技术指导组对重点项目县秸秆利用成效、台账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指标,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和年度绩效考评(详见附件3),形成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开展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科普宣传等活动,引导农民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请各县市区及项目县于2023年12月2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绥德县年度工作总结及绩效考评自评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3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2.2023年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绩效工作任务清单

3.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县绩效考评内容

4.秸秆资源台账审核表

5.榆林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技术指导组


附件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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