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平安,群众才能舒心安宁。
自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榆林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强化依法打击,突出标本兼治,有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高位推动全面部署 坚决扛牢政治责任
民之所恶,剑之所指;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击质效”。在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上,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保航强调。
榆林市公安机关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周密谋划,高位推进。市公安局成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机构,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市局扫黑办先后制定下发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意见、工作要点和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纳入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建立“专案组长、扫黑办主任、局党委”三级督办体系,每月线上调度、每季实地督导、重大案件专人负责、工作进展定期提示。形成了“团伙案件月汇总分析评估”“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等6大类21项机制,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科学、规范、高效的制度保障。
重拳出击依法严惩 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2023年6月,法槌落下,刘某某涉恶犯罪案件公开宣判,一个长期在绥德县城及周边公共场所逞强耍横、强拿硬要的团伙彻底覆灭,该案6名违法犯罪人员被绳之以法。
今年4月,榆林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农村涉黑恶犯罪组织。以村干部王某某为首,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危害当地社会生产秩序的犯罪组织被依法处置,百姓拍手称快。
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业力量“尖刀”和“拳头”作用,市局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挂牌督办,实行提级侦办、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审讯等措施,组织专班开展破案攻坚。在强化打击破案的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原则,先后受理、摸排、核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869条。强化对线索、警情、人员、案件分析研判,建立直接核查、提级核查、异地核查和接收、批办、转办、反馈全链条线索核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长负责”“签字背书”“三有一无”硬要求,分级分类高效处置举报线索。
2021年以来,全市共打掉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个,涉恶集团7个、团伙5个,破获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十类涉恶案件137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058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同时,深挖彻查黑恶犯罪利益链条,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6100余万元。
系统治理常治长效 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常态才能长效,长效才能长久。榆林市公安机关紧紧抓住行业领域整治这个“牛鼻子”,坚持查乱点、治乱象、促监管、堵漏洞,滚动开展社会面集中统一清查36次,整治问题隐患1760处,14个省级、26个市级挂牌整治点全部摘牌。
榆林市公安机关完善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破获涉及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教育金融、市场流通等领域相关案件1738起。同时,深化研判会商,强化源头治理,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向行业单位发送“公安提示函”21份,并强化跟踪问效,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的扫黑除恶法律……”“同学们在遭受非法侵害、校园欺凌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今年9月开学季,榆林市公安机关民辅警深入大学、中小学校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坚持立体化、多渠道、全覆盖宣传,集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月活动,组建宣讲队开展“五进”宣传,线上线下同步征集涉黑涉恶线索,把党中央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斗争成效宣传到千家万户,营造了全民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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