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开展法治文化节。(资料图)
榆林开展枫桥经验学习研讨会。(资料图)
2025年以来,榆林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同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 把稳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筑牢理论根基。榆林市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印发《2025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中共榆林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
深化学习教育。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黄进教授作专题讲座,受众370余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举办法治专题讲座56期,开展宣讲活动30余场,受众1500余人。同时,认真抓好制度落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和领导干部述法的重点内容。
2 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榆林市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制定印发《榆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拟出台《榆林市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榆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榆林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印发《榆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榆林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经营。此外,《榆林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关键立法项目正加速推进,这些规章的出台将有力加强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榆林市严格执行《榆林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榆林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开展榆林市法治建设(2021~2025年)评估工作,按时报送《关于榆林市法治建设(202~2025年)工作情况的评估报告》。规范出庭应诉工作,印发《2025年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旁听庭审一次、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一次。今年上半年,榆林市三个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扎实开展旁听庭审工作。榆林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旁听,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组织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18场,580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其中厅局级1人、厅局级副职8人、县处级正副职60人,已开展旁听活动行政机关数量占全市行政机关总量的21.5%。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榆林市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对7个县市区、14个市级执法部门、1200余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资料进行认真核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出台《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开设榆林市涉企检查公示专栏,创建并全面运行“扫码入企”平台,利用科技对普遍、高发问题进行及时监督。
4 不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榆林市严格贯彻落实《榆林市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7年)》,建立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印发《榆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面推行述法点评制度,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榆林市行政复议文书制作规范和常用示范文本》,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功能建设达标率为100%。
榆林市深入实施“审判质量”提质增效行动,严格落实“阅核制”,规范审委会运行机制,推动案件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管。着力加强刑事审判,开展打击涉野生鸟类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举办陕甘宁蒙晋五省区毗邻中级法院古脊椎动物化石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提升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效能。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严格执行检察官权责清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聚力保护生态环境,协助最高检、水利部,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5 推动社会治理有力有序
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榆林市严格落实“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普法主题,抓好重要节点,创新普法宣传。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推送手机短信2万余条,受教育群众15万人次;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督促全市805家单位、18569名党员干部学习并顺利参加考试。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目前,榆林市创建成15个国家级、50个省级、83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今年2月份对第一批至第六批命名的“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实施工程,已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8904名,完成“八五”普法每村6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全市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84个、公共法律服务室2950个,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立足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重点工作。2025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批准总数2136件,累计开展法律咨询总数1646人次,办理公证3253件、司法鉴定案件1521件,持续开展公证质量整治、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和法律援助“千人万卷”案卷质量评查等活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市、县两级调解组织体系,成立1个市级调解协会及12个县级调解协会,形成规范统一的行业管理架构。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3562个,人民调解员总人数9466名,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市域全覆盖。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稳步推进商事调解试点工作,今年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商事纠纷案件300件,成功调解143件,调解成功标的金额达1280.4万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榆林市榆阳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推行的《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12338”工作法》获评全省“枫桥式”优秀调解工作法。横山区怀仁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土地合同纠纷调解案》、子洲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上下水”引发“大矛盾”人民调解促和谐》获评省司法厅2023~2024年全省优秀调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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