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MB29655271/2024-00297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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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420号提案的答复函 |
杨玉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提案》(第4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围绕中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按照“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全程质量控制”的思路,强化源头管控,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在农产品质量源头管控方面,一是强化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着眼县区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开展现有标准梳理分析和跟踪评价,按照“无标制标、低标提标、有标贯标”的思路,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升级,形成一批覆盖生产、分级、包装等关键环节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标准实施宣贯活动,实施对标达标提升行动。采取集中培训、实地指导、进村入户、挂牌立地等多种措施,扩大标准应用覆盖面,落实生产主体按标生产,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截止目前已发布各类地方标准、规程84项,2024年市级标准立项18项,省级标准立项3项。二是是积极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创建和产品认证。目前,全市已认证绿色食品29个(12个已通过现场核查)、有机产品53个、良好农业规范25个、全国名特优新目录农产品68个、地理标志农产品28个,先后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5个。三是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我局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破坏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等行为。坚持稳供给、提质量、大抽检齐头并进,下大力气做好农资生产和市场调度,强化巩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紧盯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四是建立诚信生产经营管理体系。目前,在全市12个县市区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达标合格证管理,广泛推广易监管、易追溯手机APP,实现了包装上市农产品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质量安全有保障,组织开展乡镇监管员、级协管员、企业内控员培训,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标准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的监督指导,应用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动态评价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等级,遴选一批规模大、标准化生产企业作为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试点企业,以点带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实现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全覆盖,全市累计省级平台入网骨干主体2293家,开具合格证110余万张。五是建立机制保障安全监管高效运行。我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农产品产地准出附带合格证,市场准入查验合格证,形成市场倒逼机制,有效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印发了《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严格要求扶贫产品采集、市场营销、展会活动中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把控,坚决落实市场营销、参展等活动中农产品的质量要求。六是加大农产品产地监测频次。今年全市风险监测6516批次,其中市级定量检测1955批次,监督抽检391批次。对重点风险产品跟进监督抽检,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立案处罚力度,有效管控农产品源头“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在政策宣传方面,今年着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宣贯活动,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贯穿全年。深刻理解,精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推动落实各项法定制度和措施,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开展了县级监管机构、检测机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的专题培训,简化印制一批“口袋书”“明白纸”,举办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进基地、进社区、进市场科普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与监管,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乡镇网格化监管,强化风险监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广泛开展农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生产主体质量意识,力争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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