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MB29655271/2024-00295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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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411号提案的答复函 |
杨保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榆林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4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种植面积方面
我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稳中有增。2023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43.8万亩,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数据统计来源于各部门联合调查)。其中,以黄芪、黄芩、远志为主的药材种植面积无明显变化,酸枣种植面积受酸枣市场价格激增影响增加了45个百分点。
二、技术支持方面
我局于每年春季开展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并邀请地方专家针对不同县市区进行中药材专业种植技术进行培训。同时,积极配合协调卫健等部门邀请中省知名专家学者针对酸枣、黄芪等不同道地药材种植以及加工来榆进行座谈交流。
三、资金政策方面
除各县区自有政策外,我局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以企业、种植大户为主体,依托项目实施,开展中药材品种选育、育苗以及种植试验,推广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推动全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所提出的针对中药材种植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技术支持的建议,积极与各级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对接,争取加大中药材的种植补贴以及产地初加工补贴力度等,确保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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