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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00MB29655271/2024-00292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榆林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391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39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4-09-27
来源: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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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幼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全市乡村旅游的提案》(第3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布局和高位推进下,我市休闲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已建成“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处、中国美丽田园1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四、三星级示范点9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6个。榆林市休闲农业产业经营主体289个,从业人员7424人,带动13234户农户发展,全年营业收入3.17亿元,接待游客553.97万人次,从业人员年人均工资总额32128元。

二、出台支持政策和奖励机制方面

(一)发布标准。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DB6108/T42-2022)要求,由我局归口并组织起草的《休闲农业园区等级划分与评价》已发布,该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填补全市休闲农业行业标准规范化方面的空白,有利于提高全市休闲农业行业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服务水平,促进全市休闲农业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提升。

(二)配套保障发展。榆林市先后展开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等创建工作,先后创建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10个、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226个。立足全市农业农村产业基础,下大力气优先解决农村道路交通、信息网络、饮水安全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大力整治村容镇貌,增加农村厕所、经营主体停车场、园区指示标识和公交连线等设施设备,加强公共服务功能配套建设,改善休闲农业发展的硬件条件。

(三)扎实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特色与休闲农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开展多场次全市特色与休闲农业专题培训,邀请休闲农业理论、产业发展、电商营销、品牌提升方面的专家、教授、高级农艺师等对12县市区休闲农业行业管理人员、中省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负责人等累计培训约2000人次。

三、行业安全管理方面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休闲农业区域安 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市休闲农业区域(农业观光园、休闲园、采摘园等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体验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印发《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休闲农业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休闲农业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随机抽查各县区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管理软硬件资料,及时发现问题,现场反馈,电话回访整改,有效预防了全市休闲农业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宣传推荐方面

一是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首届陕西魅力休闲乡村和陕西特色魅力田园推介活动的通知》(陕农办发〔2024〕26号)要求,认真履行上报程序,推荐榆阳区赵家峁村等4个村申报陕西省魅力休闲乡村、横山区无定河水稻景观等3个景观申报陕西特色魅力田园。二是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推荐申报和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陕农函〔2024〕276 号)要求,对全市各县市区休闲农业整体发展情况摸底,推荐佳县申报2024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三是向省厅推荐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春季、夏季精品线路5条,其中3条入选陕西省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串联县市区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在五一前夕,利用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榆林市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4条。截至2024.6共利用榆林日报、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体平台共发布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百余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市级地方标准《休闲农业园区等级划分与评价》的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二是继续开展榆林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荐工作,提升榆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影响力。三是加强全市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行业人员的考察培训,为促进全市特色与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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