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MB29655271/2024-00288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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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369号提案的答复函 |
王小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榆林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提案》(第3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地处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接壤地带,南北跨度较大,地形地貌多样,气候差异明显,是多种中药材的适生区和优生区,是国内少有的天然“野生药库”。近年来,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市中药材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关于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方面。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多种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逐渐兴起,企业按照订单收购的方法形成了“企业+基地+农户”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运营模式,为农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信息,确保农户能够获得预期效益,有力推动我市中药材良性发展。目前全市中药材有关的从业人员接近10万人,中药材加工企业、合作社55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龙头企业3家,其中,榆阳区省级龙头企业1家,子洲县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1家,绥德县市级龙头企业2家。但整体而言,中药材相关企业以种植居多,初加工占比小,精深加工除子洲天芪外几乎缺失。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市内专家人才引进少,难留下。二是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不够,产业创新发展起步慢。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建议联合卫健等部门,拟申请榆林市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和生产关键技术研究,集中力量在良种培育、规范化生产技术、质量控制标准化体系建设、现代生产技术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中药材产业升级改造。
二、关于提升新产品研发能力方面。近年来我市围绕中药材生产,持续强化科技支持,市农技中心专门成立中药材科,每年积极开展中药材的试验示范,总结发展路径。2020年市政府同陕西师范大学、榆林学院签订协议,共同组建《道地秦药研究院》,通过开展科技创新与推广,产业培育与企业孵化,人才培养与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榆林中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但全市产品研发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中药材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从根本上来看发展中药材产业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然而,随着国家层面粮食安全责任的不断强化和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专项整治,大多地区面临无地可种的困境。为此,我局将根据建议积极与国土、卫健等相关部门对接,首先确定中药材可种范围,是否有一定的扩种潜力。其次,协调配合卫健、科技等部门探索“秦创园+中医药产业”模式,以示范基地为平台,强化除草剂、连坐障碍、种苗脱毒等关键技术攻关,不断提高中药材品质质量。
三是打造中药材优质品牌方面。通过多年发展,我市中药材尤其是黄芪在国内外已具有一定影响,2008年5月子洲黄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2018年5月入选“陕西十大秦药”名录,品牌影响力得到逐步提升。黄芪为主的中药材原材料主要销往河北安国、广东等国内药材市场,高品质的产品主要出口至香港、台湾及东南亚地区和韩国、日本等地。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建议,将申请举办中药材交易博览会纳入中药材产业发展计划,为生产企业和药农搭建品牌展示、扩大交易的平台和渠道,进而提高榆林中药材影响力。同时,借助政府平台引导企业参加全国中药材名优产品评选活动,加强品牌宣传推广,提高品牌认知度以及鼓励市内医疗机构、国医堂(馆)和连锁药店使用、销售“榆九味”产品,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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