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MB29655271/2023-0070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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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 2023-08-3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23年马铃薯冬小麦轮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榆林市2023年马铃薯冬小麦轮作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政农发〔2023〕166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马铃薯冬小麦轮作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榆林市2023年马铃薯冬小麦轮作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8日
榆林市2023年马铃薯冬小麦轮作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耕地质量提升,推进马铃薯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马铃薯冬小麦轮作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2023年薯麦轮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保护为根本,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重点,按照“分区分类分步骤、规模化生产全覆盖”的思路,聚焦重点区域,以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开展马铃薯冬小麦轮作,构建符合榆林实际、有区域特色、常态化实施的轮作制度,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进一步巩固榆林市马铃薯优势产区地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产保供原则
粮食安全是基础,生态友好是根本,产业可持续是目的,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实施薯麦轮作,构建形成完整可行的马铃薯冬小麦轮作制度。
(二)坚持种养结合原则
统筹马铃薯生产区种地与养地的循环关系,通过薯麦轮作达到耕地质量提升和产能稳定的“双赢”目标,促进种养结合,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典型示范原则
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经营主体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以乡镇为单位,集中连片试点,带动马铃薯生产区农户主动参与薯麦轮作。
三、工作任务
2023年,以北部风沙草滩区为重点,以其它分散种植区为补充,全市实施40万亩薯麦轮作(任务见附表)。
(一)轮作区域。以北部风沙草滩区集中连片规模化马铃薯种植基地为重点区域,以规模化种植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主要实施主体,其中5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生产基地实现全覆盖。以全市其它分散性马铃薯种植基地为补充区域,以小面积马铃薯种植农户为补充主体,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和鼓励广大种植农户开展薯麦轮作,推动马铃薯规模化生产区薯麦轮作全覆盖。
(二)轮作作物。对完成收获的中早熟马铃薯生产基地,结合区域生产实际和经营主体种植习惯,轮作种植以冬小麦为主,燕麦草、冬油菜为辅的适生作物,建立轮作模式,减少马铃薯收获后冬春两季地表裸露时间,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耕地地力,推动耕地与产业循环可持续发展。
(三)轮作环节。2023年种植的马铃薯应于9月上中旬前完成收获。轮作冬小麦宜选发芽率高、耐寒、抗旱的冬性品种,最好包衣处理,防治病虫害,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播种。冬春季节应根据温度和田间长势合理溉灌,促进麦苗快速生长。次年春播前翻耕肥地,种植下茬作物。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3年8月初-8月底),完成项目摸底、规划和动员宣传工作;相关县市区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于8月底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发展科。
第二阶段(2023年8月初-9月底),完成中早熟马铃薯种植收获和冬小麦、燕麦草、冬油菜等适生作物播种工作,建立台账(附件2),并于9月底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发展科。
第三阶段(2023年9月底-11月底),加强田间管理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县级验收和市级抽验,兑付补贴资金等工作。
五、补贴程序
(一)补贴标准和对象。市级财政按照每亩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主要用于良种购置和播种作业补贴,不足部分由县市区配套和经营主体自筹。补贴对象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
(二)资金下达方式。对北部风沙草滩区集中连片50亩以上全覆盖的地块,市级补贴资金足额下达;对全市范围内50亩以下实施轮作的其余地块,采取先实施、后验收、再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
(三)项目验收方式。在第三阶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财政部门通过构图丈量、实地测算的方式开展自验,全部验收后,将验收结果报市级验收组,市级验收组将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验。
(四)项目验收标准。项目区冬小麦出苗后长势旺盛,集中连片区域无明显裸露地表,出苗率≥90%,成活率≥90%。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市级统筹、县级组织、乡镇实施、经营主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薯麦轮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薯麦轮作工作的安排、检查、验收等事项。县市区参照市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强化资金保障。2023年市上安排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其中对北部风沙草滩区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地块全覆盖,市财政足额下达补贴资金;对全市范围内实施薯麦轮作的地块,按照县级自验和市级抽验程序,对验收合格的按标准补贴,确保应补尽补。
(三)强化技术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区域生产实际,指导经营主体选择适宜的轮作品种,同时结合农时农情,组织农技人员,加强全程技术服务,指导适时完成播种,强化冬春田间管理,确保薯麦轮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组织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各县市区要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大薯麦轮作宣传引导力度,推动薯麦轮作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1.2023年榆林市薯麦轮作任务计划表
2.2023年薯麦轮作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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