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MB29655271/2023-00648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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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 2023-05-2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全市农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榆政农发〔2023〕97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榆林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精神,扎实推进农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助力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全市农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
全市农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
为推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省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农业生产性散煤治理等重点,聚焦短板,精准发力,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到2023年底,全市农业生产性散煤替代工作得到有效巩固,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
到2025年底,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使用量均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1%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原则,以肥料化、饲料化为主攻方向,以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县辐射带动为抓手,十四五期间建设5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秸秆收储运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产业化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序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加快秸秆离田利用。以县域为单元,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全面做好数据审核、比对等工作,强化台账效能。(科教科牵头,市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指导中心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落实)
(二)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和缓控释肥料、水溶性肥、生物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因地制宜,分区分作物制定化肥使用限量标准,不断优化氮、磷、钾配比,依法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以主要农作物为重点,集成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以及植保无人机等新型施药机械,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鼓励支持开展统防统治、代防代治等作业服务,提高防治效果,合理降低农药施用量。(种植业科牵头,市农技服务中心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落实)
(三)不断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促进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鼓励畜禽养殖场(户)与第三方组织合作,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引导畜禽养殖场(户)与种植基地等建立紧密联系,推行种养结合模式,促进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推进生猪、蛋鸡养殖圈舍封闭式管理,支持规模养殖场更新升级智能化饲喂、自动化环控等设施设备。(畜牧兽医与渔业科牵头,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具体落实)
(四)加强农业生产性散煤治理。以农业设施大棚、畜禽规模养殖场、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为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已完成生产性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场所生产性燃煤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查漏补缺,巩固治理成效,防止出现反弹。因地制宜,不断加大现有治理技术和典型模式的完善和巩固,探索建立一批气代煤、电代煤等典型试点示范,形成适合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发展类型主推技术,为农业绿色高效发展提供新路径。(种植业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科、产业发展与农垦指导科牵头,市蔬菜产业中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具体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科室、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农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性,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形成治污强大合力。市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出台农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确保责任到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各有关科室、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实施项目化、清单化、数字化管理,自上而下力促农村地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任务要求,请于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争取省市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加大相关统筹资金投入。因地制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作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农业生产性清洁能源替代等治理工作,构建多方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广泛深入开展农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全面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污染防治的政策、技术和措施,按规定报送高质量稿件。同时,要积极将相关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项目,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四)加强工作调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报送月报,并于5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发送到指定邮箱。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附件:1.全市农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任务责任清单
2.全市农业领域大气污染报送联络员信息表
(联系人:赵殿峰 张涛 电话:6662553 邮箱:6010930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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