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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00MB29655271/2020-002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工作要点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0-01-03
来源: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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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省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夯实农业基础,大力实施农业特色产业“3+X”工程,持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产业扶贫,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榆林农业现代化。

2019年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粮食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总产240万吨以上;水果面积达到137万亩、总产90万吨,其中苹果面积105万亩、产量50万吨;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7万吨、6.8万吨、6.7万吨;蔬菜面积60万亩以上,总产90万吨以上;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3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4.7%。

一、凝心聚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巩固提升2018年20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国营农场)、13个标杆村建设,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深化农村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善治,培育文明乡风。新启动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国营农场)、11个标杆村建设,重点围绕人居环境整治,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推进项目建设。坚持市本级财政投入不变、奖补资金标准不变,完善奖补激励办法,对先进县市区分档次进行资金奖励,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实行年度动态调整。抓重点、抓示范、抓模式,探索不同区域乡村振兴的路子,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的榆林样板,建成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

    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落实榆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分层次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实施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推进“三清一改”,充分利用清明、端午、中秋节、农民丰收节等节令节日,开展农民群众易于接受、提升良好风尚的清扫活动,年底有效解决所有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行动,以农村环境有效改善、基本杜绝露天焚烧为目的,加快建立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布局合理、多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大力支持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扶持农膜回收加工厂建设回收网点,试点推行农药废弃包装物无害化处理。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标杆村建设,年底304个示范村在基础设施建设、污水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实现提档升级,24个标杆村基本实现生态宜居,建成美丽宜居乡村。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和“厕所革命”,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升级晋档。

3.强化乡村规划引领。积极落实《榆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坚持规划先行、多规合一、因地制宜和村民主体的原则,统筹谋划村庄布局,综合考虑村庄演变历程、集聚特点,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年内在榆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挂牌成立榆林市乡村振兴规划研究院,并开展各项研究及规划工作,助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多措并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设施

4.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北部风沙草滩区重点实施土地整理,南部丘陵地区重点建设高标准梯田、坝地,新增高标准农田20万亩以上,打造规模连片现代粮食生产基地。坚决打赢“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这场硬仗,有效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5.提升农机化装备水平。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全面提升玉米、马铃薯、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抓好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秋季机械化收获,巩固靖边、榆阳国家级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成果。推广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装备和机械化技术,在榆阳、横山等6个县区建设小杂粮、中药材、山地苹果等特色产业机械化示范点。实施农机深松整地和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完成深松整地70万亩,在榆阳、神木等5个县市区实施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

6.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统筹农机农艺,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积极开展轮作休耕试点、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水肥一体化和测土配方施肥等重点工作。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继续建立耕地土壤水分、养分定点监测,完善全市耕地质量网络建设,编制并发布耕地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全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面积较上年增加2%以上,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突出重点集群,推进农业特色产业“3+X”工程

    7.大力发展果树产业。加强与陕果深度合作,推进现代果园建设。以8个优质山地苹果生产示范基地县为重点,大力推进山地苹果基地建设,新增山地苹果15万亩,建设果树标准化示范园2.5万亩。开展“榆林山地苹果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继续实施山地苹果新品种试验示范园、矮砧苹果试验示范园管护。推进育苗基地、智能选果线、仓储气调库、品牌专卖店和物流中心建设。

8.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以长城沿线和无定河两岸为重点,新建设施农业面积4万亩。加大旧棚改造力度,更换老旧装备,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使用效率。积极示范推广“一控两减”集成技术(减施农药化肥,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新技术等提质增效示范推广项目大力扶持和培育果蔬批发交易市场,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立健全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9.大力发展羊子产业。全市羊子养殖量稳定在950万只以上。提高良种覆盖率,培育推广优质陕北白绒山羊种羊1000只以上,加快推进子洲超细绒山羊养殖基地建设,力促康赛妮集团绒山羊产业扶贫项目落地。积极扩大肉绵羊养殖规模,以榆阳、横山、神木、靖边、定边、子洲6个省肉羊基地县为重点,发展标准化规模羊场、养羊示范户300户。提升羊子屠宰精深加工能力,推动神木市肉羊屠宰加工项目尽快投产,加快定边屠宰项目立项审批。

10.大力发展马铃薯产业。马铃薯面积稳定在270万亩,加快长城沿线专用马铃薯、南部县区菜用马铃薯和白于山区淀粉加工马铃薯布局,推进品种更新和技术推广。开展马铃薯育种和脱毒种薯生产与推广,选育出适宜榆林栽培的高产、优质、主食化加工品种。开展以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为重点的示范基地建设,加大水肥药精准管理技术研究,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马铃薯轮作、休耕示范等。在重点产区和优势区,扶持马铃薯精深加工,建设马铃薯专业批发市场和贮藏技术示范库。

11.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在加快苹果、设施农业、羊子、马铃薯四个百亿级产业全产业链板块建设的同时,积极发展杂粮产业,小杂粮面积达到260万亩。加快构建全市小杂粮良种推广体系,推广谷子统繁统供40万亩。扶持绿豆、谷子、荞麦、糜子、红小豆5大类小杂粮绿色优质生产基地建设。建设小杂粮生产信息监测点,对小杂粮产销信息进行采集、分析、预测和预警,为政府和农民生产和销售提供决策依据。积极发展中药材产业,按照“南芪、北冬、西甘”的产业布局,深化产学研合作,集成规范化栽培技术模式,逐步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5万亩。加快推进中药材初加工、深加工能力建设,扶持一批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好的骨干企业。建立中药材质量溯源体系,健全完善中药材市场流通渠道。

   四、坚持稳中求进,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1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实施“百村试点千村推进”工程,巩固提升209个试点村改革成果,逐步消除集体经济空白村。紧密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力争年底30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全部打造成为改革示范村,其中打造改革标杆村24个。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收尾工作,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录入汇交,力争实现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指导府谷县做好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工作。

1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加快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应用。贯彻落实土地流转规范管理相关意见,因地制宜,推广“一户一块田”、土地托管、土地经营权入股、企业流转模式,大力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入股经营等方式,继续推广榆阳 “一户一块田”、土地股份合作经验。进一步总结神木纳林采当“村企一体化”模式,每个乡镇抓1—2个试点示范。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抓好旧宅基地腾退和土地增减挂钩改革,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提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14.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12个县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12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庭全覆盖,构建“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机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加强县乡农经队伍业务培训与指导,全面提升基层农经机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稳妥推进农垦改革。

15.统筹抓好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创新农业保险政策,开展羊子、牛、小杂粮、红枣保险试点,设施蔬菜、马铃薯、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和苹果、设施蔬菜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开展“保险+期货”、“保险+期权”试点。支持涉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参与项目合作,探索建立农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机制,激励各类科技人才积极投身农业生产实践。注重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整体性、关联性、协调性,统筹抓好,一体推进。

    五、坚持质量兴农,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品牌营销体系

16.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七大特色主导产业,全面开展绿色农产品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技术标准集成转化,建设一批绿色农产品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抢抓国家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等工作挂钩的政策机遇,推动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质量追溯、标准化生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在县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覆盖率。新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3个和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5个。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技术体系试点市建设,加大“三品一标”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力度,推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认证。

17.加快构建农产品品牌营销体系。培育整合以“榆林尚农”冠名的拳头品牌,提升榆林豆腐、横山羊肉、清涧粉条等“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的影响力。打造一批“店商”与“电商”相结合的榆林特色农产品品牌形象店和销售专柜,拓展销售范围,构建营销体系。积极组织参加农产品宣传展销活动,利用展销活动积极开展榆林特色农产品推介,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榆林特色农产品宣传。

六、注重质量效益,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8.实施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行动。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加工企业向农业产业园区聚集。推进榆阳区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加快绥德陕果集团产销服务中心、定边马铃薯主食化二期、米脂小米酵素生态园、子洲黄芪综合开发、超细绒白绒山羊养殖加工等项目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加快果蔬物流冷链综合体建设,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打造1-2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比提高到0.6∶1。      

19.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16条”政策,充分发挥市级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围绕实施榆林农业特色产业“3+X”工程,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一批有特色、效益好的家庭农场,提升一批管理规范、利益共享的农民合作社,壮大一批加工能力强、市场影响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鼓励以县为单位组建家庭农场协会、联合社、联合会,积极培育产业化联合体。2019年培育发展5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家庭农场200个,提升农民合作社200个,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0个,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0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开展新一轮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工作,遴选符合申报条件具有竞争力的市级龙头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

20.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发展电商农业、定制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精心打造一批种养一体、农旅融合的田园综合体,开发一批集民俗风情、农业体验、民宿度假的旅游乡村和主题园区。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倡导“一村一品”,积极发展食用菌、特色养殖、苗木花卉、生态旅游等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 培育农村新业态,创建1-2个省级以上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融合发展各类经营主体,引导和促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循环高值梯次利用。指导白泥井镇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榆阳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工作。落实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产业化联合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支持电商农业、订单农业发展,继续创建中省市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示范村镇(点),争取实现12县市区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国字号”“省字头”品牌全覆盖;规范提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休闲农业示范点30个;探索打造“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丽生活”“三美”特色产业小镇。

七、强化成果转化,大力提升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21.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鼓励科研院所、种业企业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推进玉米机械化籽粒宜收品种、马铃薯主食化品种、陕北肉用绵羊新品种和陕北白绒山羊新品系选育,力争到2020年分别选育出2-3个适宜本地的新品种。加快突破主导特色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开展马铃薯早晚疫病防治等技术攻关,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农业产业联盟、星创天地、专家大院(站)等研发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科技支撑作用。推进红枣、马铃薯、玉米、小杂粮“四站合一”综合站建设,加强与中国科学院的合作,推进新垦沙地复配改良技术研究与应用。

22.构建农业重大灾害防控救助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农业重大灾害防控措施。加强灾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科学研判灾害发生趋势,及早制定应急预案,降低灾害损失。加强动植物重大疫情防控,强化农作物良种繁育和畜禽养殖基地疫情监测。落实好产地检疫、调运检疫措施,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完善财政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农业抗灾物资储备制度。

23.着力推进数字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科学防灾减灾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建设,促进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强化部门间协调合作,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完善动植物重大疫情监测智能化、自动化、标准化。

24.积极培育职业农民。紧扣“培训、认定、指导、帮扶”四个关键环节,创新培训机制,激发培育活力,培育职业农民2000人,认定率达到85%以上;打造一个全省一流、实训效果拔尖,集技术指导、实践训练、职业农民培训等多种功能的创业创新基地,拓展创业实训空间。

25.加大涉农各类培训力度。开展加工人才培训提升工程,以农产品加工业科技研发与推广、企业管理、产品营销、操作技能为重点,培训农产品加工业人才150人次;以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指导服务、典型宣传为重点,培训农村创业创新人才120人次,培育一批技术领军人才和创业创新带头人。推进农技人员轮训工作,健全上下联动、持续稳定的全市农技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开展能干、能讲、能写的“三能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力争达到全员轮训。

八、实施六大行动,深入推进农业产业扶贫

26.实施产业扶贫提升行动。充分利用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山地苹果、设施蔬菜、羊子、小杂粮、食用菌、红枣、生猪、林下经济等产业,全力推进贫困地区3+X特色产业发展,提升产业扶持户生产水平,确保退出贫困户中长期产业全覆盖,稳定持续增收。

27.实施产业扶贫示范行动。全面推动产业扶贫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支持创建扶贫产业园区,大力建设农产品仓储和初加工设施,延长产业链,每个县建设1个扶贫产业园试点;搭建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结合电商扶贫产业发展,每个县建设1个电商扶贫龙头企业试点,探索建立带贫益贫长效机制。

28.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行动。指导创设扶持政策,从项目安排、资金投放、示范评定、融资贷款、保险政策等各方面加大对带贫能力较强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奖励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与贫困户利益连接机制完整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300个。

29.实施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增值行动。以贫困县为重点分类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千百万”行动,推进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和计划摘帽县财政资金向集体经济注入力度,2019年134个退出村每村投入一定资金发展集体经济,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长期稳定增值。

30.实施科技扶贫推广行动。聚焦产业带动、利益联结、集体经济等关键环节,优化农业科技服务指导工作,继续发挥农业科技工作队进村入户指导产业发展的作用,送技上门、普及科技知识、宣传三农政策,在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快推动工作落实,建立长效稳定的技术推广机制。

31.实施产销对接行动。深化扬榆扶贫协作,加快两地农牧产业合作发展,力争达成一批农牧投资合作协议。以贫困地区农产品为主,举办市级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展销会,组织全市有条件的贫困村参加全国各地农产品展销活动。积极号召有实力的企业,收购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难卖问题,有效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九、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抓好当前四项重点工作

32.按时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对照1月28日上报省“大棚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问题清单,督促和指导县市区按照“两个依照”、“两个坚决”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动真碰硬,切实做到彻底整治整改。做好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完善相关资料。加强政策解读,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于3月15日前完成市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理验收工作。

33.切实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认真落实防疫责任制,切实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认真履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形成群防群控良好工作格局。

34.积极推进农业招商引资。抢抓中省市出台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发展等政策机遇,精准施策招大商,加快引进一批国内领先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力争签约项目5个(其中合同项目2个、协议项目3个),策划包装项目10个,到位资金2亿元。

35.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农村社会和农业行业领域黑恶势力的排查整治力度,认真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明确重点整治方向,切实加强跟踪督导问效,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明确市场规范整治标准,重点整治农业行业制假售假、无证屠宰或屠宰病死猪、注水或违规使用添加剂、欺行霸市、侵吞集体资产等重点突出领域。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推进农业农村系统干部作风整顿,严肃查处农民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十、立足新职能,统筹推进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

36.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现代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增强经济功能,提供信息、技术、劳务等无偿服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作用。

37.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进社区,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协调推进文化惠民,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高农村文化生活水平。办好农民丰收节、农歌大赛,积极组织参加乡村振兴运动会,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倡导积极向上、勤俭恭良的新时代农民良好风尚。

38.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因村制宜,一村一策,推进农村路、电、水、网、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教育、医疗、社保、问题等社会事业发展。

    十一、强化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和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时刻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思想保障。

40.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诚信档案,完善农资经营者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发布制度。利用重大节庆假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组织进行各类比赛和竞赛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幸福指数,增强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4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农业精神,引导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慈善志愿者服务、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服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强化舆论和言论监督,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42.强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突出“三项机制”应用,进一步激发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认真落实机构改革“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政策,科学合理制定部门“三定方案”,积极稳妥解决划转人员安置工作。着眼新使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发挥“三农”参谋助手作用,努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队伍。完善干部评价、选拔、使用、奖励和保障机制,抓好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做好公开招聘、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适时组织系统干部外出进行专题培训。

43.加强责任考核管理。加强“三农”工作年度任务考核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加强跟踪问效和督查督办的衔接配合,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强对局属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引导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努力,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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