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三农”专家智库入库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6 05:14:02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作者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三农”专家学者在政策理论研究、决策咨询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高质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省委农办决定组建陕西省“三农”专家智库。现就征集入库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省广泛征集,包括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行业行政部门在职或退休的“三农”专家型领导干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

二、征集条件

入库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农村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村文化、乡村旅游、农业科技、农业金融等方面尤为突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2在其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专业水准或政策研究能力,知名度较高。

3.熟悉国情省情农情,对“三农”问题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决策咨询经验。

4.关心支持我省“三农”发展,有意愿、有时间承担智库工作。

5.从事相关领域专业工作满5年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或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行业专家。

6.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资深权威专家可适当放宽。

三、征集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学者,填写《陕西省“三农”专家智库入库专家申请表》(附件),并附相关资质、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信息审核。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3.综合评审。省委农办组织相关单位对通过初审的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入库专家建议名单。

4.公示公告。入库专家建议名单经报批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告入库专家名单。

5.集中聘任。向专家颁发聘书,并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四、工作职责

开展自主研究,及时分析研判我省“三农”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困难,撰写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供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参考;围绕“三农”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务实管用的工作建议;积极参与全省农业农村发展规划、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点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评估;受邀参加涉及“三农”工作的论坛、研讨会、座谈会等,聚焦特定主题进行专题研讨;加强与省内外相关智库专家学者的交流与合作。

五、管理方式

入库专家实行聘任制,并进行动态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专家资格;无以下情况的,自动续聘。

1.履行专家职责期间,违规泄密、泄露未公开的政策信息以及不宜公开的事宜,造成不良后果的。

2.利用陕西省“三农”智库专家身份为自己或他人牟取利益的。

3.与项目相关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未主动提出回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4.非法转让利用他人成果和有关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因个人发生严重违背社会道德或产生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造成负面影响的。

6.其他情形不宜继续履行专家职责的。

六、有关要求

 入库专家应符合征集条件,填写入库专家申请表相关信息应全面、详实,并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行业行政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均可)审核同意后,于9月20日前报送省委农办综合调研处,省委农办将组织审查、公示、确定。


 联系人:闫丹;电话:029-89623511;邮箱:swnbdyc@163.com。


附件:陕西省“三农”专家智库入库专家申请表.docx


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