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陕西省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制度创新。近年来,绥德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三项机制”,不断激发全区干部改革创新的热情和内生动力,有力推动全系统“追赶超越”,实现奔跑加速。
今年以来,绥德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一批思想解放、敢于担当的干部走上重要岗位,一批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干部获得重用,有效激发了全系统干部工作热情。通过运用“三项机制”激励鼓励机制,提拔重用在脱贫攻坚等一线工作中,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16名,在全系统形成了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有效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